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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
发布时间:2023-05-12   浏览次数:
对教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、落实 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,是完善学校教学管理、提高人 培养质量、推进教学改革、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。 健全我院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,加强教学质量和教 过程的监测,强化各教学环节制度规范落实,稳步提高教学质量, 结合院实际以及学校教学督导制度,特制订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
条 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 的重要成部分,负责对我院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监 督和指导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升,促进学风建设不断加强
条 教学督导工作以“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工 作原则,紧紧围绕学院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, 承“以督促导、以导带督、督导结合、重在指导”的工作思路 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升。
二章 组织机构
条 学院教学督导组在我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 开展工作,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指导。
第四条 教学督导组由 3-5 人组成,设组长 1 名,组长由学 院任命,根据学院实际工作要求开展工作,名单报学校备案。校、 院两级教学督导员不得互相兼任
三章 人员聘任
条 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学院任命,督导组成员由督导组 组长提名、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,经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 研究确定,由学院聘任,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聘连任。在聘任 间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,终止聘任。 条件如下:
1.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;熟悉 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善于学习、吸收和研究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、理论和实践
2.关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,热心教学督导工作;有良好的 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道、善于与人沟通;
3.来自教学一线,有丰富的本科教学和指导青年教师的 
4.体健康,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。
四章 工作职责
六条 学院教学督组工作职责
1.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法规、文件及国家有关 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思想、教育理念 与教学模式,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
2.深课堂、实验室、实习点、答辩会场等教学场所,对教 学主要环节的规范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包括课 教学、实践教学、考试考核、毕业论文 (设计) 、教学档案管理、 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等;
3.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,包括学生到课情况、 课堂秩序、学习态度等,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
4.协助学院完成教学检查、教学比赛、评先评优、专业认证、 课程评估等专项工作
5.挥“传、帮、带”作用,接受青年教师教学咨询,指导 青年师提升教学能力,引导青年教师科学制定职业发展规划;
6.在导过程中发现教学典型和教学工作的亮点、特点和创 新点,综合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工作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
7.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;
五章 工作程序
七条 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程序
1.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年度教学工作要点,每学期初制定督 工作计划,确定督导项目、对象、 目标,报学院主管领
2.据督导工作计划,制定督导实施方案,开展督导工作, 并向被督导专业教研室和老师通报督导结果,帮助各专业教研 和教师及时改进工作;
3.学期末,就本学期督导情况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交工作总 结。
六章 工作保障
条 学院根据督导组成员的实际工作量给予相应补
条 实施教学督导是改进教学工作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 的重要措施,各专业教研室及全体师生要对教学督导工作给予 持,何教学单位和教师不得拒绝、干扰教学督导的正常工作。
第七章 附
第十条 本条例由机电学院负责解释。 
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