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关心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,热心教学督导工作;有良好的 师德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道、善于与人沟通;
3.来自教学一线,有丰富的本科教学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 验;
4.身体健康,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。
第四章 工作职责
第六条 学院教学督组工作职责
1.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法规、文件及国家有关高 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思想、教育理念 与教学模式,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;
2.深入课堂、实验室、实习点、答辩会场等教学场所,对教 学主要环节的规范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包括课堂 教学、实践教学、考试考核、毕业论文 (设计) 、教学档案管理、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等;
3.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,包括学生到课情况、 课堂秩序、学习态度等,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4.协助学院完成教学检查、教学比赛、评先评优、专业认证、 课程评估等专项工作;
5.发挥“传、帮、带”作用,接受青年教师教学咨询,指导 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,引导青年教师科学制定职业发展规划;
6.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教学典型和教学工作的亮点、特点和创 新点,综合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工作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;
7.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;
第五章 工作程序